泉州七中关于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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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七政〔2024〕15号
泉州七中关于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七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分工
组 长:吴鹏飞—党总支书记、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黄 颖—副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实施,负责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以及师生安全工作思想教育和心理问题疏导,体育安全等及城南校区安全工作)
张江河—临江派出所副所长、七中法制副校长(负责校园治安及周边环境安全)
陈进火—副校长(负责江南校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工作)
张 然—副校长(负责金山校区教育教学安全、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工作)
吴宝树—副校长(负责教育教学安全)
组 员:
叶欢欢—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制度的制订、各处室安全工作执行协调及教师教育教学规范、档案安全)
谷小艳—政教处主任(负责师生教学、生活等安全方面的教
育工作和校园内安全工作的管理,如各类安全教育演习组织)
邓秀恭—教务处主任(负责日常教学活动中的师生安全工作,
如文化课、各种实验课中的师生安全)
林明展—校安科科长(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师生人身安全,
门卫安全管理,师生交通安全组织等)
杨 利—教研室主任、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主任(负责教师教
研安全和校内外科技活动师生安全)
林益强—总务处主任(负责教学设施设备、财产、校舍、饮
食卫生、水电、消防安全)
郑德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负责网络安全、校园监控
器管理)
郭 颖—团委书记(负责日常教育活动中的学生安全工作,
如志愿者活动、课外活动、劳动清扫等活动中的学生安全)。
王曦、林山、彭耿玲、黄丽婷、戴娇娜、卢晓剑、张建南、
邱嫣然、王树林—段长(负责所在年段安全工作日常事务执行)
二、职责与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学校稳定、师生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按分管各片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
2.各成员必须深入工作实际,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状况,了解查看学习和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报告和处理。
3.各成员必须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及法律教育,并在各班设立安全报告员,及时报告和反映学生中存在的安全和违法隐患,以便将问题与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有关奖惩
学校今后每学期对各年级及校园安全工作进行评比,对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工作负责的小组成员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因措施不力、管理不严、不负责导致师生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泉州七中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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