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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

泉州七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录入者:asziyi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为推进我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快名师工程步伐,创新名师培养体制,充分发挥我校名师工作室的引领和示范辐射效应,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水准全面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以教师专业能力提高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在全校学科教学教研中有成就、有影响充满活力的高层次教师队伍。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促进学科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的、由同一学科领域的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教科研和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教育共同体。它将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的,并通过开展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名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后备力量的教师梯队,为我区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和可资借鉴的新模式。

 

二、组成与选拔

 (一)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

1.领衔名师,即工作室主持人。一般由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担任,主持工作室全面工作,同时聘为区教师进修学校兼职教研员。

2.工作室成员。协助名师开展工作,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或有发展潜质的优秀教师组成。

3.工作室学员。为我校青年教师和正在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有进取心和主动发展与进取青年教师。

(二)领衔名师的选拔条件

1.获得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称号者,或在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在省、市教学教研、竞赛方面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者,具有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经历和经验,原则上不担任学校校级行政职务。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模范、教学能手,教学业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5.教科研水平高、能力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教研文章3篇以上(含地市级教研室举办的优秀教研论文评比一等奖)、主编或参编过教学教研专著者优先入选。近五年开过区级以上讲座或公开教学课共三次,主持市级以上课题一次或参与省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共二次。

(三)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

1.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并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富有责任心和进取心,虚心好学,潜心钻研,具有较高的集体荣誉感。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个人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含地市级以上教研室举办的优秀教研论文评比二等奖)2篇以上。

同等条件下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名优教师优先。

 

三、职责与任务

(一)领衔名师职责与任务

1.指导青年教师。承担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学员周期内专业化发展目标、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发挥学员在本学科教学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必须建立个人档案,包括纸质的和电子档案,以记录每个成员的成长足迹。包括个人发表教研论文、优秀教学设计、学习笔记、教学反思、获奖证书等资料,为今后反思自己的成长历程,也为工作室的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

2.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为平台,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名师工作室在一个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调查或研究报告,并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3.发挥名师示范和辐射作用。研究建立各类优秀教师发现机制和培养指导制度,通过组织学员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多种方式,促进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更多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4.开发教学资源。名师工作室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和本工作室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名师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教师交流的平台,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5.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向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6.根据需要参与全区教师培训工作,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7.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资金的使用规划及报批,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二)成员职责与任务

接受领衔名师指导,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水平;在领衔名师的指导下,结对帮带1-2名工作室学员或所在学校年青教师;在领衔名师的直接领导下,起组织、协调作用,完成领衔名师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学员职责与任务

1.依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内学习计划和确定研究项目。

2.每周至少完成1次领衔名教师安排的听课任务,做好学习记录和案例评析,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每学年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

3.接受领衔名教师的指导,完成领衔名教师安排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周期期满时,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并至少公开发表1篇研究论文。

4.帮助领衔名师维护工作室网页运行,积极参与在线互动式研讨。

 

四、组建与审批

1.确定工作室主持人。每个学科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即领衔名师。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由学校审核在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组织评审确定 领衔名师人选。

2.选拔工作室成员、学员。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学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学校推荐,遵循个人申请、双向选择、关注层次,择优录用的原则,选定有自我发展需求且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作为名师工作室成员的候选人,由领衔名师与成员人选进行双向选择,经学校和领衔名师共同审核确认。

3.按一定规模组建工作室。原则上每个学科名师工作室的成员7-12人,其中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工作室学员一般为5名左右。

4.启动学科工作室。学校向领衔名师发放聘书,领衔名师与成员签订协议书,并将本工作室工作计划、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学校教研室审核、备案。

5.工作对接。名师工作室成员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的范畴,在实施工作室任务的同时,要保证所在学校相应工作量。名师工作室每年要向学校教研室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予以审议,自觉接受学校和区教师进修学校的业务指导。

 

五、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工作

成立名师工作室项目组,学校教研室,负责指导日常并管理、评估和考核名师工作室的工作。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与使用。泉州七中领衔的名师工作室资金学校自筹、政府支持,按照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4号)规定执行。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专款专用。各工作室经费要按程序向项目组申请并严格按规定用途有计划地支出。

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资料、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邀请专家指导及观摩考察、参加学术会议、成果出版等。

(三)有关要求

1.校级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应安排一名学校校级领导主管协调该项工作,并为该名师工作室设置必要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电脑及网络条件),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名师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学校应适当减少领衔名师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各项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一)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名师工作室一年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年度考核,由学校制订具体考核办法,并按有关评估标准考核。

1.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三是在教学科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2.考核形式。一是查看原始材料;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三是听取学校的评价;四是通过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活动进行现场观摩、调查访谈、成果审核等多种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过程性评价。

3.考核等次。试运作期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4.结果运用。年度考核作为确定各名师工作室是否继续承担下阶段周期工作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撤销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自动进入下阶段周期的工作室建设。

(二)名师工作室成员、学员的考核。由领衔名师负责,与工作室考核同步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送学校,通报被考核人所在学校,作为对其工作评价的参考。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学员进入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