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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资料

关注当今城市建设——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的保护

录入者:netlab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0日

20课 关注当今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的保护

 

一、教材分析

    (一)教学目标

  在讲解本课的教学目标之前,很有必要先就这一课的安排及其意义作一阐释,对课题的理解有助于各位教师更好地领会本课的目的和教学的目标,从而正确地把握重点、难点,帮助学生成功地完成本课的学习任务,并获得有价值的认识。

  本课关注的是当今城市建设中的古建筑保护问题,探讨如何协调二者关系。客观地说,这个问题是当前中国许多城市在建设开发中都会遇到的普遍问题,也是城市规划与发展中的重点、难题。

  首先,它具有普遍性。因为中国是具有几千年发展史的文明古国,悠长的历史中形成了许多古都重镇,遍及全国各地,其中的文物建筑和历史遗迹更是星罗棋布、无处不在,而城市建设开发的过程中总是会涉及大面积的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难以避免会遇到古建筑的存留以及如何保护的问题。

  第二,这也是当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点。就城市而言,保护古建筑、保持古都风貌,与其说是关系到城市的物质文明建设,不如说是关系到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的来源和根基,诉说着城市的过去,带给市民深深的地域认同感和自豪感。这种情感上的吸引和协同是整个城市生命力与凝聚力的重要来源,在当代强调城市人文属性的精神建设中起到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很大程度上能影响城市的文化面貌以及它在市民心中的地位和形象。历尽沧桑的古建筑犹如阅历丰富的老者,默默地诉说着一座城市、一群人过去的故事,带给人们一片宁静而悠远的心理空间,而这对生活在节奏紧张而忙碌的都市中的现代人是及其重要的。人们可以从中感受到先人的生活,回忆起童年的乐趣,代代相传,薪火不断,从而使城市的传统能够一直得到保持并鲜活地展现给外来者以及后人,持久地延续下去。当人类对“我从何处来”这一问题不断地报以深切关注,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存能引领人们去思索和追溯。因此,如何合理地保护与利用古建筑是当今城市建设开发中的重点问题。

  第三,这更是当今城市建设中的难点之一。相对而言,开发新区建设,新城往往比较易于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而旧城改造中面临的问题则要复杂得多。如前所述,在许多历史古城中,文物古迹遍布,保护它们必将给城市的道路交通系统、市政设施分布以及城市分区等增加相当的难度。以往,当城市建设者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文物古迹的价值时,许多古建筑为了给交通干道、商业设施或是居住区等等让位,往往被野蛮地拆除。而现在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性,于是就需要面对复杂的情况,耐心寻找方案,解决问题。合理地协调城市建设与古建筑的保护,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具有相当的难度。

  第四,这符合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国际趋势。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浪潮席卷而来的时候,发扬本土文化、保持文化多样性显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性。人们关心自己的文化,关注其他的文化,不想迷失于现代建筑千篇一律的钢筋混凝土森林。就外来的游客而言,城市中的古建筑更是他们渴望欣赏的珍藏。人们开始注重历史和文化,试图挽救在城市建设开发的大潮中逐渐消失的历史遗迹,因为它们对于地方传统的继承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有一段宣传世界遗产的文字非常准确地阐释了这种意义:“活生生的历史就如同活生生的现在一样,它是我们知识和智慧的源泉。只有拥有正确历史感的人,才能正确评价现代的种种是是非非,才能正确预见将来的发展。我们对生活的整体的理解以及还没有产生的、我们却急于知道的所有事情的认识,都需要在历史的地平线上寻找它的踪影和痕迹。来自于历史的信息并不是将我们带到一个与我们现在毫无共同之处的陌生世界,事实上恰恰相反,正是这些信息,构成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一幅画卷,它使我们能够得以从历史和传统的角度理解自身存在的意义;正是这些来自历史的知识,使我们能够了解异域他乡和久远过去的事情;正是这些知识,扩大了我们的感知范围,提高了我们的理解能力。这两点恰恰是现代社会和当代世界所有行动和判断形成的先决条件。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人类文化和历史遗产的原因。”

  总之,在高中教材中安排这些内容,首先是为了一种观念的普及,希望藉此帮助学生学会正确地认识文物古迹的价值,懂得保护身边的古建筑,尽早树立起尊重文物、尊重历史的观念。这就是本课教学的基本目标。这里包括学生的应知应会内容:了解古建筑的价值,认识到保护古建筑的必要性;关注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性与相互依存性,了解二者的关系;独立思考如何协调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问题。

  本课教学的扩展目标是一种能力的培养和思维的训练,即以城市建设与古建筑的保护为出发点,引导学生学会从生活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通过自己的思考寻找解决方案。这对于今后的深入学习和全面素质的提高都是极为重要的。

  学习态度方面,应让学生对本课的学习有足够的情感投入,关注课本内容——课前认真收集资料,充分准备;课上是否认真聆听、积极思维,热心参与讨论。思维能力方面,应让学生能熟练地组织语言,用清晰完整的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观点。学习成果方面,应让学生能顺利完成本课的教学任务——认识古建筑的价值,对城市建设和古建筑保护问题能主动关注,独立思考并初步树立自己的观点。价值观方面,应让学生对古建筑保护问题有正确的认识,能在生活中积极地关注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的矛盾并树立正确的立场。

    (二)内容结构

  本课关注当今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探讨如何协调二者关系。教学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本课的导语,目的是引出课题,即为什么要探讨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保护的关系。

  第二部分是本课的基础部分,探讨了古建筑与城市的相互关系。具体又包含两部分内容、四个自然段。

  第三部分是本课的核心部分,探讨了如何协调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的保护。具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七个自然段。

  第四部分是本课的总结部分,分两个自然段。

    (三)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重点:全面认识古建筑价值是正确保护的基础。

  本课名为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的保护,必然涉及到开发、保护两方面的内容,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矛盾。而实际的情况是,城市建设开发势在必行,而古建筑的保护常常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因而在这两方面之中,偏重的是强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教学重点是引导学生正确而深刻地认识古建筑的价值,树立保护古建筑的观念。因为只有真正认识到古建筑独特的价值和丰富的内涵,才会懂得它的珍贵与重要,从而很好的保护它们。因此全面地认识古建筑的价值是保护以及利用的核心与基础,也是本课的首要问题。

  文物建筑的价值、文物建筑的历史环境以及为什么要保护文物建筑这几个方面是本课的教学重点,即全面认识古建筑的价值是正确保护文物的基础。因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涉及到一些文物保护专业的知识和理论,又和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相关,教师需要先充分理解这些内容,再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领会其中的含义。通过这部分内容的讲解,应该帮助学生学会全面地认识古建筑的价值,树立起珍惜和保护历史文化遗迹的观念,这是本课教学最重要的目的。

    难点:通过思考,探讨保护与开发的协调方式。

  通过上文对教学重点的讲解,学生应该已经能够正确地认识到在城市建设开发中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性: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具有如此重要而丰富的价值,我们首要的任务是对他们进行有效的保护。这是我们的出发点和原则。在此之上,如何保护则成为了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这关系到我们的思路和措施。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是本课的教学难点。教师应与学生共同探讨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的协调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有相当深度与难度,所以出发点主要是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并通过教师对案例的讲解带领学生展开讨论,锻炼思维。

二、教学内容资料

    (一) 作品分析

    北京古城的历史沿革(节选 梁思成)

  北京古城在近千年的历史中大致经历过四次改建,导致了今日的布局形势。北京最早的基础是唐朝的幽州城,它的中心现在广安门外以南一带。公元937年,北方民族的辽势力渐大,五代的石晋割了燕云等十六州给辽,辽不曾改动幽州城,只加以修整,将它升为“南京”。这时的北京开始成为边疆上一个区域的政治中心。

  北方金人侵入时承袭了“南京”作为首都,起初也没有改建旧城,公元1151年才大规模将辽城扩大,增建宫殿,有意识地模仿北宋汴梁的形制,按图兴修。他们把宋东京的木料拆卸北运,在此建设,称作中都。这时的北京便成了半个中国的中心。金朝在北京不断地营建,扩大规模,建设离宫——今天的中海、北海。这便是北京第一次的大改建,但它的东西城墙还在现在的琉璃厂以西。

    1215年元人破中都,宫城同宋东京的宫殿一样遭到剧烈破坏,只有郊外的离宫大略完好。到了1267年元代开始建城的时候,就以离宫为核心建造了新首都。元大都的皇宫是围绕北海和中海而布置的,元代的北京城便围绕着这皇宫成一正方形。

  这样,北京的位置由原来的地址向东北迁移了很多。元代这次建设的都城是一个完整的布局。在制度上有许多仍是承袭中都的传统,只是规模更大了。如宫门楼观,宫墙角楼,护城河,御路,石桥,千步廊的制度,不但保留中都所有,且超过原来的规模。还有故意恢复一些古制的,如“左祖右社”的格式,以配合“前朝后市”的形式。元代建的北京尚是土城,没有砖面。东、西、南每面三门,部署井然。当时分全市为五十坊,鼓动官吏人民从旧城迁来。这便是金以后北京第二次的大改建。它的中心宫城基本上就是今天北京的故宫与北海、中海。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灭了元朝,次年就“缩城北五里”,筑了今天所见的北面城墙。 

    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因衙署不足,又没有地址兴修,1419年便将南面的城墙向南展拓,由长安街线上移到现在的位置。南北两墙改建的工程使整个北京城约略向南移动四分之一,这完全是经济和政治的直接影响。且为了元的故宫已故意被破坏过,重建时就又做了若干修改。最重要的是因不满城中南北中轴线为什刹海所切断,而将宫城中线向东移了约一百五十米。这个变动使景山中峰上的亭子成了全城南北的中心,替代了元朝古楼的地位。这五十年间陆续完成的三次大工程是北京在辽以后的第三次改建。这时的北京城就是今天北京的内城了。

  在明中叶以前,为防御东北满族要在四面再筑外城,原拟在北面利用元旧城,所以工程由南面开始,后发现费用太大,所以就改变计划,仅筑南城一面了。外城东西仅比内墙宽出六七百米,便折而向北,止于内城西南、东南两角。北京城的规模就是这样在1553年在唐幽州的基础上完成的。

  清朝承继了明朝的北京,虽然许多个别的建筑单位经过了重建,但对整个布局体系则未改动。民国以后,北京市内虽然有不少局部改建,尤其是道路系统,为适合近代使用,有了很多变更,但对于北京的全部规模则尚保存原来秩序,没有大的损害。

苏州古城的历史沿革

   苏州位于江苏省南部,是一座有2500年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著名的园林城市。苏州建于公元前525年,当时周王朝授命伍子管大夫建设一个以天国与地府相结合的都城。天国八风,要有八个陆门;地府八卦,要有八个水门。这些门都是按照八卦的形式布置的,其围墙建成地府的形式。当建成后,周王朝的都城有三圈围墙,其外城城墙的周围有23.5公里,包围宫城的王城的城墙的周围有4.5公里。这样,从公元前513年—前473年它就成为吴国首都。虽然城市边界的迹象已不复存在了,但根据这些数据来推敲,它的规模与以后几个世纪的规模极其相似。被金打败的北宋,无力对付国土被侵。在公元1129年当金军入侵长江以北各省时,苏州城基本上被摧毁了。它导致随后南宋对苏州城的改建。不像中国其他许多城市那样,不断改建并安置在新的城址上,而苏州前后经历近二千五百年之久,其城址一直固定在原来的位置上。

  苏州称“中国的威尼斯”,它的桥梁、园林和宝塔、庙宇远近闻名。它曾是国内一流诗人、画家的云集之地。苏州古典园林作为至今保存完整、价值极高的城市性建筑群体,不仅在中国历史上,而且在世界文明史上也是罕见的。因此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了“保护、疏导、恢复、发展”的八字方针,先后投入1亿多元,重点保护、修复了一批古典园林,并进行了环境整治,调整充实了园内陈设,使古老园林风貌完整展现,仍焕发着璀璨的光彩。

梁思成先生的旧城保护方案

  “一件极重要而珍贵的文物,竟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乃至被人忽视,那就是伟大的北京城墙。它的产生和变动,它的平面形凸字形的沿革,充满了历史意义,是一个历史现象辩证的发展的卓越标本。北京有许多壮观的城楼角楼,站在上面俯瞰城郊,远览风景,可以供人娱心悦目,舒畅胸襟。城楼都可以同样的利用,并且我们应该把城墙上面的全部面积整理出来,尽量使它发挥它所具有的特长。城墙上面面积宽敞,可以布置花池,栽种花草,安设公园椅,每隔若干距离的敌台上可建凉亭,供人游息。由城墙或城楼上俯视护城河与郊外平原,远望西山远景或禁城宫殿,它将是世界上最特殊的公园之——一个全景达39.75公里的立体环城公园!”

    梁先生大约是国内第一个从城市规划的角度,也就是从整体上,认识北京城的伟大价值的。到了1950年,大规模建设的前景初露,梁思成先生跟陈占祥先生一起,提出了《关于中央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区位置的建议》。在这个建议里,他们既立足于新建设,也要完整地保护北京城。选择行政中心,是北京市“全部都市计划关键所系的先决条件”,而“行政中心区的决定,同时也决定了北京旧城改善的政策”。梁、陈二位先生就是这样把新城的建设跟旧城的保护作为相联系的问题统一考虑。

    他们认为决定这项政策,要考虑两方面的现状,其中之一就是“北京为古都及历史名城,许多旧日的建筑已为今日有纪念性的文物,不但它们的形体美丽,不允许伤毁,它们的位置部署上的秩序和整个文物环境,正是这名城壮美特点之一,也必须在保护之列……”他们认为,建设行政中心区最重要的客观条件之下,是“要保护旧文物建筑”,但这里指的不是个别的、孤零零的建筑物,而是要“兼顾北京城原来的布局及体形的作风”。

    这一点在《建议》的最后一段说得十分明白:“它的整体的城市格式和散布在全城大量的文物建筑群就是北京的历史艺术价值的本身。”什么是北京的城市格式?就是“整个的分区与街道系统……北京的都市计划物证。”这就是说,必须保护梁思成先生在1951年热烈歌颂的“都市计划的无比杰作”——北京城。在1951年的文章里,梁先生说:“北京是在全盘的处理上才完整的表现出伟大的中华民族建筑的传统手法和在都市计划方面的智慧与气魄。这整个的体形环境增强了我们对于伟大的祖先的景仰,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骄傲,对于祖国的热爱”。

    梁先生和陈先生建议把新的行政中心设在月坛和公主坟之间,让出旧城。他们说  “在旧城区内建造新政府区,不但困难甚大,而且缺点太多”;而在西郊另建中心“是全面解决问题”,所列举的理由,都以不根本改动旧城为前提的。所以他们说这个方案“是新旧两全的安排”。

    在欧洲,把古城市当作整体来保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事。但是新旧城区的关系问题,曾经长久使城市规划工作者为难。自从工业革命以来,欧洲的经济和政治中心城市,没有一个能够保持古老的格局和体形环境。只有一些远远离开工业革命浪潮冲击的小城市,才能够依然古色古香。因此,为了保护古城,新的规划思想大多是在旧城之外另建中心。梁思成先生和陈占祥先生在1950年就明确建议保护旧北京城整体,另找地方建新的中心,这思想在当时是很先进的,也是很有气魄的。

    周庄古镇的保护规划

  苏州的周庄古镇十分完整地保存着明清时期传统的民居建筑群,在10万平方米总面积中明清建筑占60%以上。古建筑古典朴拙优美,布局精巧,是江南最为典型的“小桥、流水、人家”水乡古镇。

  周庄这一水乡古镇风貌的完整性和典型性的保存得益于科学地制订“保护规划”,得益于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教授。1986年,周庄出台了第一份保护与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提出“保护古镇、建设新区、开辟旅游、发展经济”的指导方针。所谓保护的意义就是保护原来历史的遗存,传统的特色风貌,保护所蕴藏的文化内涵,保护留存的历史的原貌和原味,然后旅游开发是在这个前提下。按照这个规划的要求,政府把古镇区0.47平方公里的区域面积作为一个核心区来保护,水巷以北另建工业小区。在此基础上,镇政府请同济大学一起对古建筑进行普查,对每座古建筑的建成年代、式样、用材等都作了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保护整修,有计划地迁走对水域有污染的企业,相应扩大绿化面积,清理河道。因此,周庄避免了在上世纪80年代经济热潮中填河拆桥、修路建厂的开发性破坏,成就了今天的优美。

  然而,古镇的保护与开发,经营者的利益与游客的权益,经济与文化,都面临许多矛盾。周庄曾经在经济建设的热潮中正确地选择了全面保护古镇,而今也面临新的挑战。目前周庄正和同里、直,以及浙江的西塘、乌镇、南浔等古镇共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一旦申报成功,周庄这样的古镇便成了人类共同的财富而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

    北京菊儿胡同新四合院式住宅

    菊儿胡同是北京市第一个危房改造试点工程,由清华大学吴良镛教授精心设计,曾获联合国“世界人居奖”及“亚洲建筑协会奖”。

  菊儿胡同位于东城区的锣鼓巷。吴良镛的设计是菊儿胡同里的几户人家的居所。那是在原有的7个院落、64间房屋、44户居民、138口人居住的危旧房的基础上改建的四合院似的楼群。它既有传统四合院古朴典雅的特点,又有适合现代人居住的格局。三层楼房之间有个几户人家共用的小院落,院中还留有一些粗壮的老树。

  吴良镛设计菊儿胡同,就是对传统四合院的一种“有机更新”。它不是简单地抄袭过去已有的建筑模式,而是前所未有地创造了一种既适应于北京老城原有的肌理,又适合于现代人居住的一种新的场所。菊儿胡同中的院子都围绕老树设计,很有趣味。胡同中原有的每一棵老树,不但受到精心的保护,而且在设计中享有一席之地。那里的人居气氛十分优雅:黑瓦白墙的色彩,高低错落的楼群,安静宜人的环境。

  吴良镛认为,北京的四合院,有些属于文物建筑,要加以认真保护;有些年久失修,最好还是按旧城的原有肌理加以维修。如果属于必须全部拆除的危房,一旦新修,也应当与原有的城市肌理取得协调。菊儿胡同属于危房重建一类。他指出,国际上对历史文化名城大拆大改差不多没有成功的范例,而小改小修可使旧城常改常新,城市的传统也得以传承。

    巴黎城市轴线的延伸与新区建设

  巴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世界名城,迄今仍保持着较为完整的历史风貌。然而,巴黎城市建设在现代化进程中也面临着巨大压力。事实上,要使巴黎适应高效率的现代都市要求,仅仅靠旧区改造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这种改造势必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老城的历史风貌的完整性。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巴黎市政府决定在巴黎近郊,即著名的凯旋路延伸到诺特路得方斯地区开发建设具有当时最高水平的综合贸易中心。它是巴黎最大的市区重建工程,也是为改变旧巴黎单核城市中心结构而设计的副中心之一。它位于巴黎原先的东西向城市发展轴线的西部延长线上,采用的城市设计手法和建筑手段都非常先进。这里现在已经形成一个崭新的人口集中的城市副中心,高楼林立,商业繁华,交通通畅。它良好地解决了现代城市发展扩张的问题,也没有对巴黎老城的规划和传统建筑格局造成破坏,是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保护相协调的一个成功案例。

北京平安大街改造工程

  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的深入开展,北京的旧城区道路系统不完善、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基础薄弱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在道路拓宽和将大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引入旧城区的建设过程中,改造建设与文物及旧城传统风貌保护的矛盾也日益尖锐,成为旧城更新改造的一大难点。

    平安大街贯穿内城东西方向,全长约7公里,需要打通的断头路300。建设工程的内涵及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平安大街建设不仅是一项大规模地面交通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地下市政工程和综合环境整治工程。从北京旧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条件及大街所处特定地理位置而言,打通展宽平安大街不仅对改善缓解旧城北半部交通具有很大作用,同时敷设了包括“西热东调”热力管线在内的79条全长约100公里的地下市政管线(其中新建556公里,改造44公里),为实现旧城区大市政管网连接奠定了基础,为加快危旧房改造、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促进旧城地区有机更新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二,平安大街处于北京古城“前朝后市”中“后市”的关键位置,沿线共有大小多  处文物古迹和一些传统四合院,是体现北京旧城历史格局与风貌特点的重要地段,实施现代化建设与保护旧城风貌的矛盾在这里表现得十分突出,是对如何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效地保护好文物古迹及旧城传统风貌特征的积极探索,需要慎重研究和处理。

  在实施平安大街改造工程中,按照既满足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又妥善保护文物的原则调整了道路建设宽度、走向及拆迁范围,妥善保护了沿线的南新仓、段祺瑞执政府旧址、欧阳予倩旧居、和敬公主府、孙中山行宫、贤良祠等重点文物。通过环境整治,亮出了北海公园后墙、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影壁。值得提出的是,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影壁是在进行南侧道路施工,在其原旧址对面第二排房屋后墙拆迁时发现的。施工中改变了市政管线位置,将影壁原址完整地保留下来,文物周围环境得到大大改善。同时,对道路沿线建设用地、建筑高度、建筑形式、建筑色彩以及景观环境等进行了整体研究与城市设计,通过改建,在重点保护地段形成了以青砖、灰瓦、灰墙为基调的统一建筑风格,改善了沿街景观,取得了与沿线文物古迹相协调的效果,保持了旧城“前朝后市、左祖右社”的传统格局,也为今后完善创造了条件。

    德国法兰克福火车站改造工程

  对法兰克福豪普特班霍夫地区的重建规划,是一个具有野心的规划。它利用改造铁路回收的土地,为这个城市建立了一个新的综合区。现存的、为火车站大量人流服务的、混乱的铁轨以及附近的货运站,都将被腾出来建设一个新的公园以及办公与居住用房。这个火车站一直是一个乘车抵达的地方,也是城市中的结束点,它变成了“建设在铁道上的”新城市区域的一扇大门。巨大的19世纪的火车篷依然保留,商店与餐馆在铁轨上方的商业走廊中排列着。这个区域现在处于地面以下,成为对这个系统进行根本重建的一部分。

    法兰克福的这个火车站是整个欧洲最为壮观的火车站之一。1888年完成的三个巨大的弧形钢结构玻璃顶标志着当时在此地联合起来的三个铁路公司,也是当时凯撒建立的新的联邦德国的标志。在这三个玻璃棚的前面,连接着由G.P.埃格特比设计的火车站前广场建筑,这个建筑物是19世纪铁路发展的象征,后者以巨大的弧形窗户在形式上与前者的三个拱顶相呼应。在二战中,法兰克福火车站遭到破坏,后来按照原有形式进行了重修。离这个火车站几个街区之外是一个主要的货运站,几条混乱的铁轨和一些装卸平台占据了大量的土地面积。

    埃格特的站前广场建筑与车站顶棚在结构上确实有其非常的历史价值。但是,由于历史上规划的错误,将这样一个大的火车站引入城市内部本身就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事情。为节省城市用地,调整城市结构,法兰克福的这个车站被计划改为从地下20处使用,站前广场的主体建筑依然保持原貌,并依然作为整个新车站的主入口。车站的弧形顶棚也依然保留,只是在其下新建了一个商业街走廊一直通到地下铁路。在这个新开辟的下沉空间周围,围绕着一共三层楼的、长达2千米的店面,不仅仅在室内设计上给予人们强烈的印象,也在结构上为上面的钢结构屋顶作支撑。这个大胆的改造思想源于19世纪,却只能在21世纪的工程技术支持下得以实现。

  对于货运站,规划中将其完全拆除,并以一些地下的设施来代替。这样一下就腾出了70公顷的发展用地,几乎与主火车站改造所创造出来的发展用地一样。货运站邻近欧洲最大的贸易中心——法兰克福·梅塞(Frallkfurter Messe),一条新的梅塞林阴大道将在此修筑,以加强与这个中心的联系。步行道两边排列办公用房与居住用房,并将植物与水体巧妙地引入到这个环境中来,建成一个功能综合的城市区域。这个区域中拥有一个长达3公里的公园,并采用非常浪漫的方式来进行两边植物的修剪,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面貌。沿着公园的周边,高密度的居住建筑与两个高层办公楼取得建筑空间上的平衡。法兰克福对此地的投资成为了其影响欧洲金融业实力的一部分。

    法国巴黎大凯旋门

  法国巴黎凯旋门建成于1836729,它坐落在巴黎市中心夏尔·戴高乐广场(又称星形广场)中央,是拿破仑为纪念他在奥斯特利茨战役中大败奥俄联军的功绩,于18062月下令兴建的。它是欧洲100多座凯旋门中最大的一座。

  巴黎凯旋门高约50,宽约45,厚约22。四面各有一门,中心拱门宽14.6。门上有许多精美的雕刻。内壁刻的是曾经跟随拿破仑东征西讨的数百名将军的名字和宣扬拿破仑赫赫战功的上百个胜利战役的浮雕。外墙上刻有取材于17921815年间法国战史的巨幅雕像。所有雕像各具特色,同门楣上花饰浮雕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俨然是一件精美动人的艺术品。这其中最吸引人的是刻在右侧(面向田园大街)石柱上的“1792年志愿军出发远征”,即著名的《马赛曲》的浮雕,是世界美术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的不朽艺术杰作。

  192011月,在凯旋门的下方建造了一座无名烈士墓。墓是平的,里面埋葬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一位无名战士,他代表着在大战中死难的150万法国官兵。

  凯旋门内设有电梯,可直达50高的拱门。人们亦可沿着273级螺旋形石梯拾级而上,上去后可以看到一座小型的历史博物馆。馆内陈列着许多有关凯旋门建筑史的图片和历史文件,以及介绍法国历史上伟大人物拿破仑生平事迹的图片和558位随拿破仑征战的将军的名字。另外设有两间配有英法两种语言解说的电影放映室,专门放映一些反映巴黎历史变迁的资料片。在博物馆的顶部是一个平台,游人们从这里可以远眺巴黎,鸟瞰巴黎圣母院、协和广场的卢克索方尖碑、雄伟的埃菲尔铁塔和圣心教堂等巴黎名胜。俯视凯旋门下由环形大街向四面八方伸展出的十二条放射状的林阴大道,这些大道就像一颗明星放射出的灿烂光芒,因而,凯旋门又称“星门”。在十二条大道中,最著名的为香榭里舍大道、格兰德大道、阿尔美大道、福熙大道等。

  现在,每逢节日,就有一面10多米长的法国国旗从拱门顶端垂下来,在无名烈士墓上空迎风飘扬。逢重大节日时,则有一名身着拿破仑时代戎装的战士,手持劈刀,守卫在《马赛曲》雕像前。每年的714,法国举国欢度国庆时,法国总统都要从凯旋门通过;每位总统在其任职的最后一天也要来此,向无名烈士墓献上一束鲜花。

拉德方斯大拱门

  它是一项上世纪60年代初推出的颇有争议的城市整治工程的尾声。拉德方斯区先是变成了一个办公地点,夜幕降临时显得冰冷而无生息。所以大拱门的建成吸引了许多游人,从而为这块超现代化的街区增添了几分暖意。这一中空的立方形巨型建筑,高110,由丹麦建筑师冯·斯拜克尔森设计,它就像一道通向未来的门。大拱门延伸了卢浮宫、协和广场、凯旋门轴线。落成典礼于1989年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纪念日时举行。尖端技术和专家对于建造这样一座纯几何形的建筑物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二) 名词解释

    古建筑

  在认识古建筑的价值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古建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这里使用“古建筑”这个相对浅易的名词,主要是为了便于学生的理解与接受,而非严格的学术概念。总体来说,广泛意义上的古建筑包括历史地段及文物建筑两部分内容。著名的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中特别强调,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品,也适用于由于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在过去比较不重要的作品。”也就是说古建筑的涵盖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仅指那些家喻户晓的名胜古迹,例如长城、故宫等已经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著名建筑,也包括散落在全国各地、隐藏在城市的角落中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历史遗迹。或许是掩盖在杂乱民居之间的一座小庙,或许是藏身于高楼大厦之间的一座小塔,它们平日就矗立在我们身边,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但也许并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在城市改造的大潮中,稍不经心它们就很可能被无情地拆除或是毁坏。也许有些人认为它们是无足重轻的,因为它们可能看起来已经陈旧、破败甚至残缺不全,然而现在我们必须指出,正是这些残旧的遗迹,具有不可替代的种种珍贵价值。

    文物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论述,文物建筑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建筑;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威尼斯宪章》中则指出:“历史文物建筑的概念,不仅包含个别的建筑作品,而且包含能够见证某种文明、某种有意义的发展或某种历史事件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同时强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品,也适用于由于时光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在过去比较不重要的作品。”

  本文中所用的“文物建筑”具有后者这种广义的概念,尤其包含在一些重要历史地段及特别重要的文物建筑周围的附属建筑。它们自身可能并非登录的文物保护对象,但与历史建筑关系密切。对这些建筑的保护及改扩建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整个历史地段的价值和风貌,以及使用功能、发展方向和生命力。

历史地段

  历史地段(Historic District/Historic Site)是那些能够反应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多样性,在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诸方面包含着城市的历史特色的地区。按照美国“历史性场所国家登录”中的定义,历史地段是指“一个有地区性界限的范围——城市的或乡村的,大的或小的,由历史事件或规划建设中美学价值联结起来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实体,在意义上有凝聚性、关联性或延续性。”

文物建筑的价值

  《文物法》规定,文物建筑主要具有三大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此外,文物建筑还有文化价值、情感价值、使用价值等多方面的价值。

     (1) 历史价值

    历史价值指通过文物建筑而形成的、对历史的认识。它体现在文物建筑历经沧桑之后,被附加上的种种可以作为人类生活见证的历史信息。这种依附于文物建筑的实体而存在的历史信息涉及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认识价值是文献资料所不能替代的。文献记载在客观性与感知程度上远不如历史遗物真切实在。

    比如北京城东南角楼,建于明正统年间,是研究明清北京城整体格局的重要实物。它代表了明代军事防御建筑的典型形制,反映了当时的建造工艺水平;重檐歇山顶十字脊、绿琉璃剪边,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这些都生动地反映了封建社会晚期,军事的、政治的、文化的、艺术的以及建筑的和城市规划的等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内容信息。

    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在于,文物建筑在漫长的历史年代中所获得的信息叠加,并不仅仅取决于其建造年代的久远。在东南角楼上,“嘉靖”年号的砖、“乾隆”年号的瓦反映了历代的修缮;清朝正蓝旗为插旗而修建的夹杆石、北洋政府修建京师环城铁路所开的券洞、八国联军攻打北京时刻在墙上的文字,这些五百年来逐渐附加上的历史的印记共同记录着中国封建社会到近代社会的发展变迁。

    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具有“不可再现性”,因为历史价值在于对历史真实面貌的展示,这种展示是通过保留在文物建筑上的真实的历史印记实现的,它们一旦遭到破坏就永远不可能再现。严格地讲,任何“复原”或“重建”的历史建筑都不具有历史价值。

     (2)艺术价值

    艺术价值指文物建筑所具有的审美欣赏的价值,这还包括它所反映的那个建造年代的审美趣味与艺术水平。文物建筑还体现了一种深沉悠远的、饱经历史沧桑的美。它们不但给我们美的享受,更是建筑师、艺术家创作灵感的重要源泉。

     (3)科学价值

    科学价值指文物建筑作为科学技术史(包括建筑科学)的实物例证,所具有的对科学发展的认识价值。科学价值也可以作为历史价值的一部分来看待。

    文物建筑大都体现了其建造年代的科学发展和建筑技术的最高水平。比如埃及的金字塔,反映了埃及人民几千年前在天文学、几何学及建筑学上的杰出成就。它们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至今仍然给我们以智慧上的启迪。

     (4)文化价值

    文化价值指文物建筑与某一特定文化之间的联系,或在这种文化的发展、延续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文物建筑是构成地方民俗、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重要的文化载体,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云阳的张飞庙,它是长江风景线上重要的人文景观,为纪念家喻户晓的人物张飞而建。每年这里举行的祭拜张飞的活动,是当地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人们自然而然地把张飞庙与许多三国时代动人的故事联系起来,这都使得它在当地“三国文化”的发展延续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湖南的岳阳楼,宋代重修时因为范仲淹的不朽名篇而驰名天下,也同样具有了很高的文化价值。

  这两个文物建筑都不具重要的历史价值。现存张飞庙最早的建筑是清代重建的,现存的岳阳楼也为清代的,但它们都被列入了国家重点文物。由此可见,文化价值也应被看作一个重要的价值。

     (5)情感价值

  情感价值指文物建筑由于与地方文化、历史、环境所特有的密切关系而成为地方文化、历史、环境的标志物,并与特定的人群产生情感联系。

  文物建筑是形成一个社会群体或民族认同的有力物证,重要的文物建筑往往成为这个群体或民族的象征,比如西藏的布达拉宫、北京的天安门。文物建筑还寄托着丰富的情感记忆,它包括个人的、集体的、民族的,直到整个人类文明的,如校友记忆中母校的图书馆、人民心中的虎门炮台。

     (6)使用价值

  大多数文物建筑都具有使用价值,有的一直保持着设计之初的使用功能,从未改变其使用性质,如英国的白金汉宫。有的文物建筑随着历史的变迁,使用功能发生了转变,如法国的卢浮宫,从最初的王宫转变成现在的美术馆。还有一部分文物建筑,在历经沧桑之后彻底丧失了使用功能,其建筑本身被作为见证历史的巨大展品。如法国的凡尔赛宫。

  总之,文物建筑及其内部的空间及结构,“能够使人们去了解那个建造了它们的时代和建造者”,代表着特定历史时期的艺术风格及技术水平,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应受到相当程度的保护。

  文物建筑各方面的价值构成了它的综合价值,损害其中任何一方面,都会损害到文物建筑整体的价值。此外,文物建筑与环境之间的紧密关系是许多文物建筑的重要特征,这个特征也是构成文物建筑价值的组成部分。如果把文物建筑从其环境中剥离出去,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它的环境,都会损害到文物建筑本身的价值。对于具体文物建筑的保护来说,应弄清它的来龙去脉,对它自身的价值进行分析与评估,并研究其环境对这些价值的意义。这些都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文物建筑保护的核心就是要保护文物建筑及其环境所具有的这些价值和作用。

    文物建筑的环境

  在城市建设开发中,保护文物建筑不能是孤立的保护,而应当将文物建筑和它所处的历史环境统一起来考虑。在认识文物建筑的价值的同时,也应该充分认识文物建筑的环境的意义和作用。文物建筑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是文物建筑自身价值得以体现的必要条件。

  首先,文物建筑与周围建筑环境的关系体现了设计的意图。比如北京故宫,黄色的琉璃瓦如果没有周围灰色民居的衬托,其皇权至上的象征意图将会大打折扣;明、清的天安门,其建筑体量与前面“ T”形广场空间的相互关系,也因千步廊的拆除及广场的扩宽而改变。文物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同样体现了设计的意图,比如赖特的落水别墅。

  第二,文物建筑的环境体现着文物建筑形成与发展的背景。它帮助人们理解文物建筑在周围环境中的文脉关系,以及文物建筑在这一特定环境中产生、发展的意义。佛罗伦萨主教堂在城中大片富有历史感的红屋顶的衬托下,使人体会到了教堂与城市悠久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教堂也因而显得更有文化底蕴;在鲁迅故居的保护中,保留了与故居相邻的一段胡同,胡同中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使人体会到故居原来浓郁的生活氛围。

  第三,文物建筑的环境是文物建筑自身价值的外延,对体现文物建筑各方面的价值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对于历史价值来说,文物建筑形成与发展的背景就构成了它自身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设计意图的体现,则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文物建筑的艺术价值。另外,文物建筑的艺术价值还体现在它与环境所构成的一个艺术上的整体,如恒山的悬空寺与它所依附的山崖共同创造了一幅完整的画面。一个和谐完整的背景环境也可以帮助文物建筑来展现其自身的艺术价值,如城市中高大的教堂,常辅以周围低矮的民居来展示其优美的天际线。符合文物建筑精神内涵的环境氛围也是其艺术价值得以体现的重要方面,比如,中国古典园林的和谐与意境,为园中的建筑营造了富有文化品位的氛围。在许多乡土建筑中,生态上的考虑都与它们的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环境同样也是文物建筑科学价值的重要体现。

文物保护国际条令和保护方法

  与中国相比,欧洲更早就具有保护文物的传统,值得借鉴。上个世纪60年代,由于战后大规模的重建,许多珍贵的城市历史环境消失了。随着人们怀旧情绪逐渐加重和对文化多样性的珍视,保护历史环境的意识也不断增强。70年代成为欧洲历史城市保护的大发展阶段。纵观欧洲文物保护思想有下述重要理论:

     (1)《雅典宪章》

  1933年的《雅典宪章》明确指出:由于文物建筑的历史和科学价值以及它们传递的人类智慧,它们是过去历史的珍贵见证,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

     (2)《威尼斯宪章》

  1964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威尼斯宪章》开头写道:“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饱含着过去的年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我们必须一点不走样地把它们的全部的信息传下去。”

     (3)《建筑遗产的欧洲宪章》

  1975通过的《建筑遗产的欧洲宪章》更明确指出,建筑遗产是“人类记忆”的重要部分,它提供了一个均衡和完美生活所不能缺少的环境条件。城镇的历史地区具有历史的、艺术的、实用的价值,应该受到特殊的对待。不能把它从原有环境中分离出来,而要把它看做是整体的一部分,尽量尊重它们的文化价值。

     (4)《内罗毕建议》

  1976UNESCO通过的《内罗毕建议》则正式提出了保护城市的历史地区的问题,强调:“历史地区及其环境应被视为不可替代的世界遗产的组成部分。其所在国政府和公民应把保护遗产并使之与我们时代的社会生活融为一体作为自己的义务。”其中明确地阐述了历史地区在社会方面和实用方面的普遍价值,以及怎样保存、修复和发展这些城镇,使它们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求。

  由上可见,在历史保护的发展过程中,保护的对象由具有重要价值的建筑单体扩展为包含丰富历史信息的整体环境,而保护的方法也由单纯的考古和修复发展成调查、鉴定、保护、展示、开发、利用等多角度的综合手段。

  在城市改扩建当中不得不改变古建筑及其环境的现状,一定要慎重选择改动的对象,合理进行设计。要注意保存古建筑的重要历史信息,包括艺术特色、空间组织、结构形式、材料工艺等内容。古建筑周边的新建建筑应该与文物建筑及其历史环境相协调。这种协调主要体现在建筑外部的体量、给人的空间感觉、整体尺度、立面划分的节奏、材料质地等的方面,整体风格和细部装饰也值得考虑,但无需完全模仿历史建筑。

文物保护的原则

  我们在对于古建筑的保护改动和利用上都应当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否则就会适得其反——以保护为出发点,结果反而毁坏了文物建筑,破坏了它的价值。具体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最低限度原则:尽量做到对文物的改动量最小,保持文物的历史真实性。不破坏其历史价值。这点对于需要严格保护的重点文物建筑尤其重要。

  可识别性原则:改建部分应使用与历史建筑不完全相同的材料、工艺,避免造成新旧混淆。这一点在实际建设中往往不被理解。有些人主张“修旧如旧”,甚至“新建如旧”,认为这样才是做到了与历史环境协调,是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这个认识是不科学的。的确,在古建筑所处的历史环境中注入新的元素,特别需要注意新老建筑及环境的协调,尤其需要深入探讨,扩建部分应该在什么程度上、以何种方式与历史环境协调,这是设计中的核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对此的规定是:“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或者构筑物。”而本文所赞成的观点是,需要协调的要素主要体现在体量、空间、尺度、节奏、材料等方面,而风格、细部之类则在其次。有一句名言说建筑是“石头的史书”,因为建筑应该能够真实自然地反映建造它的时代,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科学等社会现象,而不是虚伪地模仿历史,造“假古董”。正如前故宫博物院院长吴仲超先生所言:“(故宫里)有了几个假古董,人家就会怀疑那些真古董。”真假难辨,就可能影响人们对文物的看法。因此新建部分应该具有自己的个性,与历史建筑有所区别。只要深入理解文物建筑价值,进行精心的设计和审慎的改动,即便将现代技术手段以及新结构、材料应用于老建筑中,往往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可逆性原则:对于重要的历史建筑,增加或改动的部分应该可以拆除,使其在必要的时候恢复原貌。

  总之,对古建筑的改动应更好地突出它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同时满足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使用需要,这样古建筑才更好地发挥作用,让更多的公众能走近和了解它,增加它在当代社会的活力。而在古建筑周围的建设要特别考虑与历史环境的融合,在创新的同时保持环境的整体风貌。新建筑往往成为结合时代特色与历史传统的作品,甚至起到修复历史环境、复兴场所精神的作用。

建设性破坏

  我们在城市建设开发中,要特别注意避免对古建筑的“建设性破坏”。勿庸置疑,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文物之间存在矛盾。“建设性破坏”是指,进行生产建设当中产生了负面影响,威胁甚至破坏了文物建筑。文物是无价之宝,一旦毁坏就再也无法弥补,而且,它们也有直接的经济价值,与发展旅游关系极大。因此,要强调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在搞好建设的同时保护好文物。譬如,北京市修建二环路,建设德胜门立交桥,原计划拆除古城墙箭楼,幸得一些专家提出了保留建议,并且帮助建设部门出谋划策,最后得到了市政府的采纳。虽然增加了一些项目投资,但保住了古建筑,综合考虑还是值得的。此外城市建设中也有适得其反的案例。譬如西安的历史名胜小雁塔旁,盖起了十几层的高楼,严重影响了古建筑周边环境的景观效果。北京慕田峪长城建了索道缆车,原是为方便游客参观,结果景观却被破坏。再有,在过去的古建保护活动中,各地都多少修复过一些名胜古迹,然而不掌握恰当的建筑工艺和技术水平,修复甚至会显得不伦不类,反而破坏了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因此保护古建筑也不可轻易草率地修复。

文物保护的方法

  我们在城市建设当中对古建筑的保护并非是僵死的。时代要向前发展,城市要有机更新,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要得到逐步提高,这就要求城市建设更新是必须的进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古建筑应当起到怎样的作用呢?法国于1962年颁布的关于以“保护区”的形式开展历史环境保护的法规《Loi Malraux》中提出,保护历史环境的目的应当是促进城市的发展。因此,对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利用应该结合起来,为保护区焕发生机提供多种途径,而不仅限于对历史遗产的封存。应该利用各种合理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促使历史地段合理的新陈代谢。完全保护、合理修复以及改造再利用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由此可见,即便是在历史地段内,针对文物建筑进行的适当的改扩建或进行再利用,都是合理可行的方法。

  至于保护与利用的具体方式,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有这些针对建筑遗产所采取的措施,都有一个对建筑具体价值的分析的前提,要对建筑进行分级。有些建筑要采用博物馆式的保存方式,有些建筑可以不改变使用性质继续利用,以便保护,有些则可以只保存外观,而对内部进行完全的改造。以上种种途径,都可以使古建筑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被合理地利用,使其发挥自身的效用,与现代城市开发建设良好地协调配合。

  在这种配合当中,文物建筑的使用功能往往会得到调整。因为文物建筑承载了丰富的历史信息,本身如同一件展品一般向后人展示了建造它的历史时代的社会生活、艺术、科学等内容,具有很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随着历史的变迁,文物建筑最初的使用功能往往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可能会被弃置,即便继续作为原本的某种特殊的建筑类型(例如住宅、厂房等)投入使用,只能为一小部分人所利用,而没有机会让广大公众参观和领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文物建筑直接利用或改扩建为服务于社会生活的公共建筑,譬如博物馆、城市景观等,可以更好地展示文物建筑本身,并且使得文物建筑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活力,成为了具有良好文化品质的公众场所,让更多人有机会认识和了解其珍贵价值,充分体现和发挥了文物建筑的作用。同时对文物建筑的良好利用和维护也利于其保护。

  对文物建筑乃至历史地区的保护,就其在城市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博物馆式的保护

  所谓的“博物馆式的保护”,即完全终止了文物建筑的使用功能,连同文物建筑的环境一起封存,如同“标本”一般,整体作为一件展品对社会开放。这样的保护禁止一切对文物建筑的改动及其环境(即划定的保护区)中的建设,使文物建筑永远地凝固在了历史的一瞬。这样做确实避免了对历史原貌的继续破坏,对于一些极其重要的文物建筑是十分有效的,譬如将凡尔赛宫、紫禁城原封不动作为皇家宫殿进行展览。但它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历史建筑。

    2)对古建筑保护的同时进行再利用

  对文物建筑进行再利用,与对文物建筑进行所谓“博物馆式的保护”不完全相同。正如著名建筑师贝聿铭先生所言:“若是在凡尔赛,我将不去碰它,锁上大门,让凡尔赛去睡觉好了。但是,若卢浮宫睡了,巴黎就完了。”可见,对于一些在当代生活中继续发挥作用的历史建筑,博物馆式的保护就显得有些僵化。因此,另一类的保护是与利用相结合。

  首先,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之所以具有珍贵价值,有历朝历代流传下来的丰富的历史信息,是长期使用、有机更新甚至变换功能的结果。将其作为展厅中的标本,也就中断了这种历史的延续,使其失去真实感,活力也随之衰败。历史是连续的,我们今日对于文物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和使用方法将对后代的生活产生影响,并且成为传递给后人的“历史信息”。因此我们应该对文物进行良好的保护和利用,使其更健康地流传下去。为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对文物建筑进行的改动或是在历史地段内新建建筑,也应该精心设计,发挥创造性,使其在与历史环境相协调的同时,自身亦具有良好的品质,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对历史有价值的续写。如同建筑师关邺先生所言,保护与建设的良好结合应该做到“尊重历史,尊重环境,为今人服务,为先贤增辉”。

  其次,文物建筑是与其存在的环境紧密结合、息息相关的。当地的居民在历史环境中的社会生活赋予了文物建筑生动的面貌。博物馆式的保护注定只能在严格划定的保护区之内施行,同时保护区又不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因此就割裂了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与其周围环境的关系。这也会导致地区文化与活力的衰败。因此,博物馆式的保护最适用于一些自身价值极高、非常珍贵,但又完全无法与后代的社会生活相容的文物建筑,以及那些与特定的重大历史事件关联的重要文物。对于那些还可以继续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扮演角色的文物建筑,完全没有必要急于把它们作为标本封存,而应该合理地加以保护,在利用的同时突出文物建筑的价值,使其在现代城市建设开发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世界遗产

  世界遗产是人类共同的遗产。遗产(Heritage)这个人们普遍了解的名词,过去往往仅被狭义地理解为直系亲属留给子孙后代的财产。而《世界遗产公约》所阐明的“世界遗产”概念,是指“人类共同继承的文化及自然财产”。遗产开始被理解为历史的见证,在整体上被认为是现今社会的继承物。

  现在,人们已普遍认识到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它们既是前人留下的遗物,又是我们要传递给后人的礼物;既是过去文明汇聚和交流的结果,又是未来的记忆与希望之表达。因而《保护世界遗产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记录了分布在129个国家的754项(截至到2003年)世界自然与文化遗存为世界遗产,加以特别的保护。迄今有176个国家缔约(截至2003年)。

  将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遗产进行登记注册,是一项振奋人心的行动。世界遗产的登录工作并不是一种学术活动,而是一项具有自觉性的国际任务,其目的是动员全人类团结一致,积极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当然,这并不是说只有选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各种遗产才值得保护,《世界遗产名录》是想把列入该名录的遗产作为榜样,鼓励国家或地方制定政策保护整个遗产的生存环境。因此,保护世界遗产的目标是宏伟的,也是可信的。

    文化遗产

  《世界遗产公约》明文指出,以下各项将被视为文化遗产。

  (1)纪念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素材或遗构、铭文、洞窟以及其他组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的同一性或与环境景观的结合、由独立的或有关联性的建筑组成的建筑群。

  (3)古迹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价值的人工物或人与自然的共同创造物和地区(包括考古遗址)。

  (4)城镇:已没有人居住的城镇、仍有人生活的城镇和20世纪新兴的城镇。

    5)文化景观:人工构筑物与自然环境的完美结合。

    平江图

  13世纪苏州的石碑记载。1229年版的苏州城的规划平面图是由吕印及其合作者精心地将平江(苏州宋代的名称)真实地镌刻在一块长1980毫米、宽1340毫米的石碑上。它以建筑平面与简单透视相结合的中国传统形式描绘了城市的布局。苏州在13世纪时完全被城墙包围,该平面图还描述苏州的城墙和城门的具体位置。最初有八个门,但到了宋朝减到五个门。城墙以内为14平方公里,南北长为4.5公里左右,东西宽为3公里以上。

    吴良镛

    吴良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922年生于南京。1940年进入重庆中央大学建筑系,立志战后重建家园。1945年梁思成创办清华大学建筑系,吴良镛参加建系工作。1948年梁思成推荐他赴美国匡溪艺术学院攻读建筑与城市设计专业,师从世界著名建筑大师伊利尔·沙里宁。1950年年底响应恩师梁思成、林徽因的召唤,吴良镛冲破阻挠,回国参加建设。1959年在他的倡导下创办了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1983年吴良镛创办了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研究所。1992年他设计的“菊儿胡同”获联合国世界人居奖、亚洲建协优秀建筑设计金奖。1995年创办了清华大学人居环境研究中心。1999年吴良镛教授负责起草《北京宪章》,这是指导21世纪建筑发展的重要的纲领性文献,标志着吴良镛的“广义建筑学”与“人居环境”学说已为世界建筑师所普遍接受和推崇。

三、教学建议

  本课是新增加入高中美术鉴赏课本的内容,不同于传统的美术作品欣赏教学。课本涉及到一些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这部分的教法对于教师可能有些陌生。但是城市开发与古建筑保护又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有相当的普遍性。

  要完成好本课的教学,首先要求教师自己深入理解教材和教参讲解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帮助学生很好地领会。教学中要注意重点和难点的把握,先保证完成最重要的内容,即帮助学生认识古建筑的价值,明确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后才是引导学生探讨城市建设与古建筑保护关系的协调方法。要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地思考、讨论。

  本课的教学重点是树立保护古建筑的观念,其核心又是学会认识古建筑的价值。这是本课教学的最直接的目的。而教学难点则是学习处理矛盾,对建设与保护中面对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和解决途径。当然,后者有相当的难度,即便对于许多专家学者也还是难题。因此在课本中只是介绍了两个相对成功的案例,并没有提出实际的问题要求学生解决,目的是通过案例的学习给学生一些启示,展现发现问题的途径,并引起思考的兴趣。希望教师能有正确的引导,同时随着学生自身知识的积累和经历的增加,对这样的社会问题能够有自己的想法和见解。这可以说是我们本课教学的长远目的。

  案例教学是本课的一大特点,教师要以案例为中心展开教学,吸引学生的注意和兴趣。在课前教师可以布置学生围绕课本中的案例先进行预习,收集资料,进行自己的分析,在课堂上阐述自己的观点。同时,因为本课内容与实际生活联系非常紧密,鼓励各地的学生根据自己家乡的不同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本课的教学是一种观念的普及和思维的引导,它所起到的作用是深远的,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课堂的学习。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还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带领学生走出校园、走上社会,通过参观城市中的历史遗迹和城市开发建设新区等方式,增强学生对本课的感性认识,在实践中加深理解,亲身观察,分析讨论,更好地领会教学内容。教师还应该引导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地关注城市开发问题,多观察、多思考,为城市建设和古迹保护献计献策,作为城市公民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才是本课教学真正的意义所在。

四、参考书目

    《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城市的演变——21世纪之初的城市建筑》[英]肯尼斯·鲍威尔著,王珏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

    《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时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张松著,上海科学技术出版,2001年版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汪光焘著,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城市设计》,王建国编著,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凝动的音乐》,梁思成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国外历史环境的保护和规划》,王瑞珠著,台湾淑馨出版社,1993年版

    《城市特色与古建筑》,李雄飞、王悦主编,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版

    《与文物建筑相关的建筑设计——针对清华、北大》,付昕,硕士学位论文,清华大学建筑系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