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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二)面试及资格复核的预通知

录入者:depart1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一、【网页链接】《关于开展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二)面试工作的通知》《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

二、【面试提醒】4月27日(星期六)上午7:30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报名登记表》1份前往泉州七中江南校区教学楼(鲤城区池峰路南大门入)报到,超过规定的报到时间10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复核预通知】我区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入围体检人选并组织进行资格复核,签订就业协议书,请保持电话畅通。

时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地点:泉州市新华北路16号福建开放大学鲤城学院一楼教室。请按顺序整理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均应标注“与原件相符,***(姓名)提供”并加盖本人手印〕。

1.《资格复审登记表》(见招聘公告附件2)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手写签名,一式2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按时取得《承诺书》(见招聘公告附件4);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证明。其中,博士研究生请同时提供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请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生请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见招聘公告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时毕业证明;

5.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份数完整且就业单位信息空白的《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填写好个人信息提交原件)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如学校只能网签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含就业协议只能网签的文字说明)。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

6.在职考生应提供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一式1份);符合第三类报考条件的公民办在职教师应同时提供在相应学段任教满5年的工作证明,职称聘任书、任职资格证书,各项称号及比赛的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