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校务公开>> 财务收支、资产管理

财务收支、资产管理

泉州七中合同审批与签订制度

录入者:depart1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泉七政〔2024〕20号

 

泉州七中合同审批与签订制度

 

第一章合同审查小组的成立

学校成立合同审查小组,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室、相应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组成,校长任审查小组组长。合同审查小组具有以下职责:

(一)对影响重大、法律关系复杂及有争议的合同进行会审;

(二)标准合同范本的审定;

(三)定期对学校各部门(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及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一条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学校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

 

第二章合同的审核

第二条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对所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负责,在签订之前必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严格审核:

(一) 组成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参与的项目工作小组,对合同

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重大项目的合同


条款需聘请有关专家和法律顾问进行论证。

(二)审核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信用状况。具体包括:

1.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名称、资质、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和方式等。重点审核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

2.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

3.合同相对方签约代表的合法身份,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必要时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三)审核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包括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

(四)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或谈判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五)审核是否具有相应的学校经费支出预算。

第三条学校对外签订合同时,由承办部门(单位)起草合同文本。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合同,须经各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审核并盖章,经主体双方盖章后的合同应在相关部门(单位)存档。

第四条在合同审核、会签和审签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或对合同的具体条款不能准确把握时,可以向合同审查小组提出会审申请。学校领导可以要求合同审查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会审。合同审查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

合同标的额在10万元及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应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议审定。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

学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校长代表学校与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下,校长可授权分管校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代理签订合同。

未经校长授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部门(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文件等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确认书确认合同成立。

签订的合同有国家标准合同文本的,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没有国家标准合同文本的,合同管理部门(单位)可以制定学校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合同审查小组审定。

第十条学校签订的合同,在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授权并备案的合同专用章时,必须有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第十无预算的物资采购项目、临时增加的维修工程等,必须按学校预算管理规定的程序落实经费来源后,再按合同管理程序办理。

第十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统一使用“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合同专用章由校长办公室集中管理使用。用印时必须向校长办公室提供合同文本原件。

 

 

泉州市第七中学

20242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