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七中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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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七政〔2022〕90号
泉州七中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称聘任管理制度建设,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71号)《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职改〔2022〕18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鲤政教〔2022〕11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职务变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公开、透明。我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以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岗位滚动晋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岗位滚动晋级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
通过规范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制度,调动专业技术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岗位等级晋升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省、市、区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1.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岗位职称评审应具备如下条件:
(1)学校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2)个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符合人事部门要求;
(3)个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4)具备相关部门的其他硬件要求;
(5)工作表现和履职成效良好。
4、凡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闽教人【2009】143号)规定的20种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列参评对象。
二、实施方法
根据《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职称岗位滚动晋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泉鲤政教【2015】17号文,以下简称“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申请晋级教师所承担工作量及工作业绩,结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采取量化积分的方式进行评估,根据分数高低确定晋级人选。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根据文件要求,按“一评审一赋权”原则,成立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成人员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并严格落实政策回避制度。
1.成立“泉州七中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泉州七中2022年教师职称评审小组”。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1)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担任。
(2)评审小组由符合条件的校级领导、行政、一线教师中产生。
(3)监督小组由工会和教师代表组成。
(4)领导小组、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合相关通知、整理、报送等工作。
2.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及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
①复核评审小组工作业绩量化分数;
②对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异议的情况进行裁定;
③组织召开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对量化评审情况进行表决确定。对公示无异后的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评教师(分数相同者,教龄长者优先),不对拟评教师实行差额票决。
(2)评审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①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工作流程及经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通过的实施细则对参聘对象所提交的个人工作业绩材料是否属于量化内容进行判定,筛选出有效材料,对提交虚假材料的参聘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对有疑异部分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做出界定,并对照学校实施细则评分标准集体研究打出相应量化分值【计算方式:相应内容累加分值×75%】。
②汇总学校教师对参评对象民主测评情况并计算出参评对象所得相应分值【计算方式:(累加总分值÷参与测评有效总票数) ×10%】。
③拟定符合条件的行政、教研组长组成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评对象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表现情况总体考评打分,并对考评分值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参评对象所得相应分值【计算方式:(累加总分值÷参与考评有效总人数)×15%】。
④汇总教师工作业绩量化分值、全体教师对参评对象民主测评量化分值、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评对象表现情况总体考评量化分值,并形成每位参评对象的最终分值。
⑤将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对量化评审情况表决后的每位参评人员的具体量化分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
(3)监督小组:全程监督评审小组的职称评聘工作。
(二)编制内可评审的岗位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 | 高级 | 中级 |
七级 | 十级 | |
高中部累计可滚动数 | 3 | 3 |
初中部累计可滚动数 | 7 | 8 |
(三)量化分值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教师职称评审量化分值内容包含三部分:教师工作业绩量化分值、学校教师对参评对象民主测评量化分值、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评对象表现情况进行等额投票。
1.教师工作业绩量化分值(占总量化分值的75%)
2.教师对参评对象民主测评量化分值(占10%)
3.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对参评对象表现情况民主评议表(占15%)
注:根据教师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表现,对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形成参评教师最终分值。
(四)坚持分数优先,兼顾条件的原则。空缺岗位由已具备相应资格与晋升评聘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竞聘。
三、实施流程
1.每位申请参聘教师,提前到各处室对佐证材料进行分数认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个人量化情况表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交评审小组审核复核。每个项目须由两位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签名确认。
2.教师工作业绩量化分值按申请级别分列,每个级别系列中申请岗位人员的得分先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级别原则上按1:2参加教师大会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未进入测评者,则不再参加后续工作。
3.教师对参聘对象民主测评量化分值(占总量化分值的10%)
参加民主测评的教师不少于学校编制内专任教师总数的80%,民主测评内容主要突出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按总分10分设定测评内容。
教师对测评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值总分10分,原则上不低于6分;若低于6分,须在测评票上,注明违反“20条规定”的具体条目,否则该测评票为无效票。
泉州七中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