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公告】关于开展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面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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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18日-19日,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57号卓刀泉广场维也纳酒店9楼
二、面试对象
报名参加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赴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考试且通过报名初审人员。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1.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合教育教学政策及教学实际工作,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报考人员按面试抽签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室,面试时间7分钟(2分钟阅题思考+5分钟答题)。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4.面试成绩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公示7天。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前熟悉面试时间、考点具体位置及赴考线路,合理安排时间并提早出行,确保准时参加考试。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分钟或未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内容空白且要求份数完整)、《泉州市鲤城区属部分公办中学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到规定地点报到。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派出所出具的有报考人员相片的证明均可用于身份核验)。建议报考人员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3.考试进行全封闭管理。报考人员佩戴的手表,以及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环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不得带至面试考室,违者经当场确认后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有关面试信息,不准串号代考,不准恶意扰乱面试场所秩序,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面试考室后,报考人员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姓名、毕业学校或其他个人信息,只能体现面试抽签顺序号,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需按工作人员要求离开考室,禁止已面试考生与未面试考生接触,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两者的面试资格。
7.报考人员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8.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在招聘组织实施中,如遇特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招聘单位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及时关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文字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