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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定、决策

泉州七中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录入者:admin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9日

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处室依法行政行为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如下:

一、监督检查制度

1. 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教工代表大会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校务公开机构,成立由党政工团纪监等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调整充实组成人员,完善工作机制,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并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校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校务公开的职能部门,应及时报请领导小组采取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3.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的内容为:一是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四是除按法律、法规属保密范围及暂时不宜向社会公布之外的学校其它重点工作。除法律法规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必须公开八项内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晋级晋职、选先评优事项;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招投标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招生考试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其他事项。

4.拓展公开形式。校务公开坚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凡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必须在教代会上向代表公开,并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涉及收费、招生及学籍管理和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可通过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公开。进一步完善“一箱两栏三网四点”制度,即校长信箱;对内对外公开栏;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工联席会、校情发布会、家长(社会)联系会。

5.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的运作程序: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公开内容,送领导小组审议;工作小组通过有关载体予以公开,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针对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组织评议并予以反馈;认真做好建档工作。要坚持做到“四个及时”,即政策公开及时,决定和工作过程公开及时,教职工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整改公开及时,决策结果公开及时。

6.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校务公开的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 、反馈制度、备案制度,逐步形成较系统的校务公开运行机制。

7.坚持收费公示。认真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教育收费制度,通过校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使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8.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社会沟通,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9.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承办部门承办人、教职工的批评意见、学校整改措施等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

10.设立校务公开监督电话于办公室,电话号码:22204308及时记录收集群众意见,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效性,对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校务公开的职能部门,要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将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
  2.对落实校务公开工作较差的部门及负责人,将视其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