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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公告

2019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通告

录入者:admin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8日

  鲤城区为福建省首批教育强区,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18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9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根据“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以及研究生毕业专业为招聘所需类别或专业的二级学科的,可以具有的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

  5.具有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星期五)。

  2.报名方式:登录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网站查看招聘通告(http://www.qzqz.cn/zwgk/qzbm/jyj/ggl/),也可登录泉州市第七中学网站(http://www.qzqz.cn/)和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中网站(http://www.qz15.com/)查看。下载《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汇总表》及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到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教师招聘专用邮箱lcqjszp@163.com,即完成网上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袋装密封,在袋上注明毕业学校、报考学科及姓名,邮递至“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天后路40号泉州市第七中学办公室刘老师”收。报名材料含:①《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复印件(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的相应证书的证明)。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注明毕业学校、姓名、报考学科)

  ①《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提供可取得的相应证书的证明)。

  ③已经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只须携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资格初核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安排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进入考试环节,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均设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

  3.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

  4.笔试形式及内容: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笔试内容按相应学科高中课程课标教学要求进行考核。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00分,合格线60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上午。

  3.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片段教学。考官将结合考生片段教学情况进行有关问题的提问。面试成绩在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聘用办法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的报考人员,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人选。

  (二)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鲤城区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聘用与公示一起)

  (一)体检

  体检对象为签约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鲤城区人民政府、泉州市第七中学及福师大泉州附中网站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鲤城区教育局、泉州市第七中学、福建师大泉州附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鲤城区教育局、泉州市第七中学、福师大泉州附中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鲤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

  (三)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鲤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060803118,13808549226,0595-22398537

  监督电话:0595-22376306

  附件1:2019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专项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部分中学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考生信息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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