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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选派中小学优秀教师赴南平支教的通知

录入者:jishuzhongxin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选派优秀教师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支教的通知》(闽教师〔2018〕28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今年我市选派优秀教师赴南平支教共10名,具体名额安排详见附件2。

二、支教时间

1学年(按10个月计),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三、工作要求

    1.相关县(市、区)赴南平支教教师的选派条件和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严格按照闽教师〔2018〕2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支教教师主要从优质校中选派。选派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于7月5日前将《2018-2019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闽教师〔2018〕28号附件3,一式3份)和《2018-2019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选派汇总表》(闽教师〔2018〕28号附件4,采用Excel格式制作)和上一年度的支教工作总结(包括支教人数、主要做法与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报送我局人事科(采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泉州市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50室,邮编362000),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xsm22785162@126.com,以便汇总报送省教育厅。

2.赴南平支教教师启程的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淑美,联系电话:0595-22785162。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选派优秀教

师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支教的通知》

      2.泉州市中小学优秀教师赴南平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南平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选派中小学优秀教师赴南平支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