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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鲤城区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录入者:yishuijing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泉鲤政教〔2017〕87号

 

区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教督〔2012〕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通知》(闽教督〔2012〕1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闽教督〔2013〕20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导工作机制,推进学校督导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鲤城区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区属有关学校遵照实施。

 

 

附件:《鲤城区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12日       

 

附件

 

鲤城区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功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构建与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相一致的教育督导新机制,经研究决定,制定区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及省、市有关教育督导精神,以“促公平、提质量”为主线,以“督问题、抓落实”为重点,通过建立学校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教育督导责任,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功能,促进教育督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督导原则。责任督学要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依照法定权限行使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职责。责任区督学有义务回答学校、学生、家长关于教育政策的咨询。

(二)科学规范原则。责任督学要按照国家、省、市督导工作文件,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讲究工作程序,在督导中坚持标准,力促学校科学规范发展。

(三)客观公正原则。责任督学要深入学校、深入教师、深入课堂,全面了解学校情况,对学校工作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挂牌范围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按1人负责4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详见附件),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区教育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口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四、督导事项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五、督学管理

(一)兼职督学和特约督学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督学任职条件的对象中选聘,聘期三年并颁发督学聘任证书。

(二)督学责任区设有责任督学和联系督学。责任督学从区政府特约督学中选聘,为所挂牌督导学校固定派驻人员,承担该督学责任区内经常性督导任务,督导时必须持证上岗。联系督学为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负责挂钩联系责任督学和被督学校。

(三)区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负责指导责任督学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等。定期召开责任督学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听取责任督学的工作情况汇报,解决责任督学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责任督学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学期对责任督学工作进行总结交流、评比考核。

六、工作职责

(一)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1.督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

2.指导帮助学校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督促指导学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向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和学校反馈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4.认真研究分析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帮助学校总结办学经验。

5.准确掌握学校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

6.根据督导结论,每年年终把责任督学列为考核组成员,参与对本责任区内学校和校长的年度工作考核。

(二)联系督学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工作、总结工作情况。

2.协助解决责任督学工作条件保障,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3.负责联系责任督学参加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对责任督学绩效考核提出建议。

4.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布置的有关工作。

(三)被督学校工作职责

1.主动配合责任督学工作,如实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它有关材料。

2.自觉接受责任督学的工作指导,认真研究落实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进行整改。

3.责任区学校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被督学校对督导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责任督学当面作出解释和说明,也可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督导室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作出书面答复。

七、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责任督学组织领导,定期召开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督学工作的困难与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相关工作,保障督学责任区制度有序、有效运行。

(二)保障工作条件。区教育局设立督学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热线电话,为责任督学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有条件的学校也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工作场所。

(三)召开专题会议。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分析和研究责任督学反映的情况、问题和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

八、结果运用

(一)责任督学的随机督导结果,将列入学校校长考核、任命的重要依据。

(二)及时下发督导通报,并在适当的时候向社会公布督导的情况。

(三)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督学给予表扬奖励,对学校工作有特色、有成绩的校长进行表扬奖励。

(四)学校整改不到位,且产生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将对校长及学校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并纳入学校年终目标管理和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鲤城区属学校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安排表

附件

 

 

 

责任区

学校

负责人

责任督学

联系督学

第一
责任区

泉州七中高中部

陈龙斌

黄炉炜
 

陈水大
 

现代中学

涂  剑

新步小学

郑声奎

侨星小学

杨香明

第二
责任区

泉州六中

吴鹏飞

洪金土
 

科技中学

车思超

东门实验小学

董成立

陶英小学

吴智敏

第三
责任区

明新中学(含职校)

张上健

陈谦
 

西隅中心小学

郭丽萍

新村小学

许晓玲

仙塘小学

陈新钏

第四
责任区

泉州七中初中部

张  然

林鸿章
 

凌霄中学

纪建强

区实验小学

蔡晓芹

华岩小学

傅丽月

第五
责任区

第十五中学

陈溪林

车国强
 

吴晓燕
 

通政中心小学

曾凤蓉

第三中心小学

张振芳

昇文小学

王岩英

第六
责任区

区第三实小

蔡景火

杨振兴
 

新华中心小学

张玉君

惠群小学

吴英哲

开智学校

林雪芳

第七
责任区

外国语附属小学

陈  理

郭丽萍
 

明新中心小学

吴锦俊

延陵小学

蒋清艺

上村小学

林子凡

黄石小学

吴进辉

第八
责任区

立成小学

洪礼胜

张振芳
 

吴嘉升
 

培新小学

吴春妹

金浦小学

吴七玲

育群小学

陈景红

亭店小学

吴文沛

第九
责任区

第二中心小学

李  菁

杨鹏鹏
 

新塘小学

史稼艺

新隅小学

李才群

南山小学

黄世雨

第十
责任区

实验幼儿园

佘  雯

吴宝珊
 

吴晓燕
 

第一幼儿园

黄晓军

第二幼儿园

郭冰清

江南中心幼儿园

许慧芬

常泰中心幼儿园

吴金珠

第十一
责任区

区机关幼儿园

章小慧

李小燕
 

吴嘉升
 

传春幼儿园

蔡丽娟

第二实验幼儿园

李月霞

浮桥中心幼儿园

黄晓云

泉州三幼

张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