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报送2016年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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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
泉鲤政教〔2016〕143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报送
2016年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泉鲤政文[2005]28号)精神,我区拟在2016年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一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请各单位做好奖励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2016年奖教基金的申报暂按《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执行,实施办法如有修订另行通知按新标准执行。奖励对象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2016年评选的各级先进教育(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班主任)纳入当年度奖励对象,名单以政府或教育部门发文为准。
2、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写《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由单位汇总填报《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lcjy22398537@163.com),连同证书、论文、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于
3、各校报送的奖励对象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联合审核把关后,提交局务会讨论通过,在教师节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
附件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年教育类)
附件3: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申报表
附件4: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抄 送:市教育局,泉州通淮关岳庙董事会 ;区委费森平常委、 洪奕蓉副区长。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印发 |
附件一
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
(2014年修订)
一、奖励项目
分为五大类,15项。
(一)理论素养提高类
1、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在教育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3、出版教育教学专业论著
(二)教学业绩贡献类
1、高考成绩优异
2、中考成绩优异
3、承担课程教材编写
4、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5、赴宁夏、新疆等地支教
(三)教学技能提升类
1、评定为特级教师、省市级名校长、骨干校长、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2、参加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
(四)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类
1、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教育竞赛获奖
2、指导学生参加文体竞赛获奖
(五)个人、集体荣誉类
1、获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称号
2、获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获其它部门专项表彰
3、获集体荣誉称号
二、实施细则
(一)理论素养提高类
1、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奖励对象为:当年度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获得硕士学位者每人奖励 1000元;博士学位者每人奖励1500元。
2、在教育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奖励对象为: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上确认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教育核心刊物(详见《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教育类.2014修订))上发表每篇不少于1500字论文者。每篇奖励500元。
3、出版教育教学专业论著的奖励对象为:出版10万字以上教育教学专业论著者。唯一或第一作者奖励3000元;合著非第一作者奖励2000元。
(二)教学业绩贡献类
1、高考成绩优异的奖励对象为:所任教班级学生当年度高考卷面总分全省排列前三名、全市排列第一名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学生高考卷面总分全省排列第一名奖给任教该班级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30000元,第二名20000 元,第三名10000 元 ;学生高考卷面总分全市排列第一名奖给任教该班级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15000元。每培养一名学生考入清华、北大者奖励该生所在班级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5000元。泉州六中、泉州十五中当年度高考学生每上本一线或被本一类院校录取一人者(含艺术类、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奖给任教该班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3000元。
2、中考成绩优异的奖励对象为:所任教班级学生当年度中考成绩排列泉州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前100名的任课教师、年段长和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当年度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中考卷面总分及其他6个学科等级(中考体育成绩C级以上,含C级)排列泉州市区前30名(含并列)的,每名奖给该班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4000元;排列泉州市区前31至100名(含并列)的,每名奖给该班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的学校行政领导合计奖金2000元。
3、承担国家课程教材编写的奖励对象为:正规出版的该课程教材编写者,不含教辅材料、练习材料,只确认首次编写并发行的版本,再版印刷不重复奖励。主编或独著者奖励5000元,参与编写部分章节者奖励2000元。
4、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奖励对象为结题后该课题组全体成员。承担国家级课题奖励课题组5000 元;省级课题奖励课题组2000 元;承担国家级课题子课题奖励课题组2000 元;承担市级课题奖励课题组1000 元;江南新区小学和东门实验小学、立成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承担市级课题子课题或区级课题奖励课题组800 元。
5、赴宁夏、新疆等地支教的奖励对象为参与支教的教师。奖给每人1000元。
(三)教学技能提升类
1、评定为特级教师,省级名校长、骨干校长、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市级名校长、骨干校长、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奖励对象为:当年度获得证书或被确定为以上称号的教师。当年度评定为特级教师、省级名校长、骨干校长、教学名师,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000元;省级教坛新秀500元;市级名校长、骨干校长、教学名师、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800元,市级教坛新秀400元,区级教坛新秀300元。
2、参加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的奖励对象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有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的获奖者。参加教育部主办或参与的竞赛的获一等奖每人奖励2000 元,二等奖1500 元,三等奖1000元;参加省教育厅主办或参与的竞赛的获一等奖每人奖励1000 元,二等奖800 元,三等奖500元;参加市教育局主办或参与的竞赛的获一等奖每人奖励800 元,二等奖500 元,三等奖300元;参加区教育局主办或参与的竞赛的获一等奖每人奖励300元,二等奖200元。
(四)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类
1、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教育竞赛获奖的奖励对象为该生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教育竞赛,国家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竞赛,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国家和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家和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奖的,奖励指导教师: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 元,三等奖3000 元;省级一等奖3000 元,二等奖1000 元,三等奖500 元;江南新区学校和东门实验小学、立成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市教育局主办或参与举办竞赛获奖的,奖励指导教师: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江南新区学校和东门实验小学、立成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区教育局主办或参与举办竞赛获奖的,奖励指导教师: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
2、指导学生参加文体竞赛或征文活动获奖的奖励对象为该项目或该生的指导教师。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文体类竞赛或征文活动获奖的奖励指导教师:一等奖或前三名1000元,二等奖或第四—六名800元,三等奖500元。江南新区和东门实验小学、立成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学生参加市级文体类竞赛或征文活动获奖的,奖励指导教师:第一名(一等奖)奖励奖励指导教师800元,第二名(二等奖)奖励500元,第三名(三等奖)奖励300元。学校集体组织参加文体类竞赛获奖,奖励学校:省级以上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市级以上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江南新区学校(不含十五中)、东门实验小学、立成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集体组织参加文体类竞赛获区级一等奖奖励学校1000元。
(五)个人、集体荣誉类
本类奖励若个人获多项荣誉的取最高级别奖励,不予累加。
1、获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称号的奖励对象为当年度获得以上称号者。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分别奖励800元、600元、500元。
2、获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的部门表彰的奖励对象为当年度获得相应称号者,同时获多项表彰的取最高级别奖励金发放。区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300元;区级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200元;市级先进教育(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班主任)300元;省级先进教育(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班主任)400元;国家级先进教育(德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班主任) 500元;“凯辉教师奖”300元。党委、政府部门非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区级奖励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600元。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非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3、获集体荣誉称号的奖励对象为本年度获得相应称号的学校、教研组、班集体。学校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市级奖励2000元,省级奖励3000元,国家级奖励5000元。班集体获市级以上荣誉奖励:市级奖励800元、省级奖励1000元,国家级2000元。江南新区学校(不含十五中)、东门实验小学、立成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获得区级集体荣誉称号(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学校1000元。
附件二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2014年教育类)
G40/G57,G65 教育学/教师事业,师范教育、教师教育 |
1.教育研究 2.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3.比较教育研究 4.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5.教育与经济 6.教育科学 7.教育理论与实践 8.教师教育研究 9.全球教育展望 10.教育学报 11.中国教育学刊 12.外国教育研究 13.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14.当代教育科学 15.电化教育研究 16.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17.教育评论 18.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19.中国电化教育 20.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1.教育探索 22.教育学术月刊 23.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4.思想理论教育 25.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6.教育财会研究 |
G61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
1.学前教育研究 |
G62/G63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除各科教育) |
1.课程、教材、教法 2.教育研究与实验 3.教学月刊.中学版 4.上海教育科研 5.人民教育 6.教育科学研究 7.外国中小学教育 8.教学与管理 9.中小学管理 10.现代中小学教育 |
G623.1,G633.2 初等教育, 中等教育(政治) |
1.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思想政治课教学 |
G623.2,G633.3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语文) |
1.中学语文教学 2.语文建设 3.中学语文教学参考 |
623.3,G633.4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外语) |
1.中小学外语教学.中学篇 2.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 |
G623.4,G633.5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历史、地理) |
1.历史教学 2.中学地理教学参考 |
G623.5,G633.6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数学) |
1.数学教育学报 2.数学通报 3.中学数学教学参考 |
G633.7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物理) |
1.中学物理教学参考 2.物理教师.高中版(改名为:物理教师.教学研究版) |
G633.8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化学) |
1.化学教育 2.化学教学 |
G633.91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生物) |
1.中学生物教学 |
G64 高等教育 |
1.高等教育研究 2.教育发展研究 3.中国高等教育 4.中国高教研究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6.江苏高教 7.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8.现代大学教育 9.复旦教育论坛 10.黑龙江高教研究 11.高教探索 12.辽宁教育研究(改名为:现代教育管理) 13.大学教育科学 14.中国大学教学 |
G71/G79 职业技术教育/自学 |
1.中国特殊教育 2.教育与职业 3.民族教育研究 4.职业技术教育 5.高等农业教育 6.开放教育研究 7.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8.职教论坛 9.中国成人教育 10.中国远程教育 |
G8 体育 |
1.体育科学 2.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3.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4.中国体育科技 5.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6.体育与科学 7.体育学刊 8.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9.体育文化导刊 10.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11.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12.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13.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14.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15.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16.山东体育科技 |
H0/H2 语言学,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 |
1.中国语文 2.当代语言学 3.中国翻译 4.世界汉语教学 5.语言教学与研究 6.方言 7.语言科学 8.汉语学习 9.语言文字应用 10.语言研究 11.民族语文 12.语文研究 13.汉语学报 14.古汉语研究 15.上海翻译 16.修辞学习(改名为:当代修辞学) 17.中国科技翻译 18.辞书研究 |
H3/H9 外国语 |
1.外语教学与研究 2.外国语 3.外语界 4.现代外语 5.外语与外语教学 6.外语学刊 7.外语教学 8.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9.外语研究 10.外语电化教学 11.中国外语 12.四川外语学院学报(改名为:外国语文) 13.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14.山东外语教学 |
附件3:
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对象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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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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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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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励类别项目 (请将相关证明材料 附后)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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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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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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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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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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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在教育核心刊物的期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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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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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
经审核,符合《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 奖励条件。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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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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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奖励内容:填写获奖的具体内容,包括获得表彰具体名称、比赛具体名称、级别、奖次、指导学生姓名、论文论著发表期刊等。 奖励类别、项目对应《奖励办法》中“五大类”、“15项”填写相应序号。上报材料时,须将证明材料一同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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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文发表在“教育核心刊物”所规定的期刊目录见《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附件2),提交材料时附论文原件、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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