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七中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奖励方案(暂行)

录入者:asziyi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加强教育与教学研究活动,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促进我校教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指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研人员及其他个人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课题。

第三条:强调研究课题必须与教育教学第一线紧密结合,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在实践中检查验证,以教育教学实际成效大小作为衡量课题研究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第四条:强调研究课题必须对我校、市、省乃至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向。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二章  课题研究的奖励方案

一、结题奖励

凡经过规范申报、规范操作、规范总结,被相关管理机构确认合格予以结题的我校各级各类课题,按照以下方案对课题组进行奖励:市级课题奖励1000元;省级课题奖励2000元;国家级课题奖励3000元。奖励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签领。

申报各个级别课题的子课题(含各级别学会、馆所的课题),被确认合格予以结题的,参照上述规定降一个级别进行对应的奖励。

 

二、课题研究活动奖励

各级课题研究活动被相关管理机构确认为获奖的,按照以下方案对课题组进行奖励:

 

 

 

课题级别

获奖级别

奖励方案

市级

一等奖

1000

二等奖

800

三等奖

500

省级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000

三等奖

800

国家级

一等奖

5000

二等奖

2500

三等奖

1000

申报各个级别课题的子课题(含各级别学会、馆所的课题),在研究活动中被相关管理机构确认为获奖的,参照上述规定降一个级别进行对应的奖励。

 

三、课题研究成果奖励

1、课题研究成果指:课题组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而形成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

2、获得课题研究管理机构确认得奖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先进个人,可单列奖励。

 

四、奖项确认与解释权限

1、获得各级奖励的课题组和个人,必须提供获奖的对应证书与相应成果,经学校教研室确认后予以认定。

2、以上奖励办法针对本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组成的课题研究小组及成果,不适用非教育主管部分或民间协会等组织的课题。

3、如有参与跨校际的课题且为非课题主持人、核心成员的一般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4、本奖励方案解释权归泉州七中校务会,方案如需调整须教代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