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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学校返学防控 工作预案》的通知

录入者:depart1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

 

 

泉鲤政教〔2020〕6 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学校返学防控

工作预案》的通知

 

鲤城地面各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2号)和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将《鲤城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学校返学防控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鲤城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学校返学防控工作预案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025

抄送:市教育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025日印发

附件:

 

鲤城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学校返学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及时有效做好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泉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泉州市教育局鲤城区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教育实际,制定预案。

一、总则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返学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我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教育局成立鲤城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陈东辉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

黄志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黄劲松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春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教育系统纪委书记



郑志猛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彭耿璞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水大

正校级督学



林翠竹

副校级督学、区教育系统党委办主任



陈力力

副校级督学、区教育局德育股股长


 员:

黄武汉

区招考中心主任



 

区教育局执法检查股股长



李维瑜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车卫东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区教育局仪器站站长



高燕燕

区教育系统纪委委员



李清珠

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傅森泫

区教育局教育股社管办负责人



柯美玉

区教育系统工会副主席



何雅真

区教育局教育股中职教负责人



陈嘉虹

区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陈木水

区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干部

以及鲤城地面各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校(园)长。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工作,配合区卫健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有效控制。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防疫救治组、舆情信息宣传组、物资调配保障组、应急处置管控组、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等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

1)综合防疫救治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黄志勇

副组长:陈木水

 员:陈佳敏、王  

主要职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上下沟通联系,协调各工作组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教育系统疫情情况,督促各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收集、掌握学校晨、午检情况;及时、准确进行“日报告、零报告”。综合防疫救治组加挂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执法股。电话:22375013,传真:22382924

⑵舆情信息宣传工作组

 长:张晓春

副组长:傅森泫

 员:王怀颖

主要职责: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科普、关注舆情并及时回应;负责对外宣传信息和疫情信息发布。

⑶物资调配保障工作组

 长:黄劲松

副组长:李维瑜

主要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消杀药械、抢救药品和防护用具的补充和储备。

⑷应急处置管控工作组

 长:彭耿璞

副组长:陈嘉虹

 员:许莹滢

主要职责:落实带班值班制度;视疫情动态情况统筹应急处置管控措施。

⑸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

   长:郑志猛

长:陈水大、林翠竹、陈力力、高燕燕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及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培训教学执行情况。

一组  长:陈水大

副组长:黄武汉  柯美玉

负责临江、金龙街道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及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培训教学执行情况。

二组  长:林翠竹

副组长:车卫东

 员:王珊珊

负责开元、常泰街道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及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培训教学执行情况。

三组  长:陈力力

    副组长:王  

 员:郑春风

负责鲤中、浮桥街道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及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培训教学执行情况。

四组  长:高燕燕

        副组长:陈    何雅真

负责海滨、江南街道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及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培训教学执行情况。

此外,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在疫情发生重点地区成立前方工作组。

各级各类学校参照区级机构,建立本校组织机构。

2.各级各类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各校外教育机构。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教育局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我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建立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协助配合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及控制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总结推广学校在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验与做法;

落实《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对缓报、瞒报、漏报者,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级各类学校职责。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卫生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区政府区教育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明确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

具体实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及时向区卫健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与处置情况。

3.各校外教育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一律暂停寒假期间的补习、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各类考试。

三、防控措施

(一)疫情前期防控措施

12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以来,在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相关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防控工作部署会等,传达上级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学校防控工作形势,部署防控工作重点。

2.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按照省、市、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各校迅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拟制一级响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处置流程、重点举措以及相关保障等内容,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落实防控相关措施。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放假期间在岗值守,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各校(园)长、书记要时刻处于待命状态,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畅通。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学校门岗管理,对疫区邮寄物认真消毒和监控,对所有进校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登记,凡出现低热或发热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各级各类学校明确疫情防控的分管领导和疫情报告人,专门负责监控与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开学,严禁在正式开学前组织学生(含高三、初三毕业年级)集体上课或开展答疑、辅导等群体性活动。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学校开学前全部停止培训活动,不得组织任何比赛、评比、展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前,取消各种考察团组、旅游团组进入校园,停止举办一切师生、校友聚会活动,任何学生不得参加各类校外培训班。

3.强化防控宣传教育。下发鲤城区教育局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渠道,向全学生家长普及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督促学生做好卫生防病等注意事项,提高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各校通过校讯通、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同步向学生家长宣传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向师生传达权威机构、权威平台信息,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积极疏导和正面引导工作,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坚定战胜疫情信心。

4.突出疫情摸底排查。各校全面开展近期从疫情湖北(武汉)回泉的高校学生、在我就读的湖北籍学生、到湖北(武汉)或途经出差旅游探亲的非武汉籍师生、与在湖北(武汉)停留过的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史的师生的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并及时报告卫健局、疾控中心、区教育局和所在街道社区。对生病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积极配合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加强有关师生的健康管理,异常情况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各校要严格落实《疫区来泉返工、返校等人员管理防控指南(试行)》,了解掌握从湖北等疫区返泉师生回程信息,并督促其主动向住所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留在校内或住所,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参加密闭或通风条件不好的室内聚会和集体活动,并配合相关医务人员开展居家(自我)隔离14天。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呼吸道症状者,要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要与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对高校、中职留校学生要发布预警提醒,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并做好后勤保障及人文关怀工作。

5.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校要加强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区卫健局、疾控中心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及时获取专业指导。要严格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鲤城地面各级各类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并及时送正规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向疾控中心和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严格控制疫情的发展并在接到学校报告后的2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延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27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含公办、民办)推迟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从目前情况看,预计要推迟至216日之后。期间,重点围绕督查检查各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指导抓好问题整改。

1.准备阶段(128日至25日)

做好消息发布及预案拟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介延迟开学消息,解答延期开学期间学生(特别是高、初中毕业班学生)在家学习和生活安排事宜。各校开学前要对学生健康情况再做一次排查,评估开学可能带来的影响,认真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防控相关措施,并逐条列出清单(见附件),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加强教学管理。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精神,实施网络授课志愿者、学习资源包推送、在线教学一校一策等三项行动,着力做好服务保障,努力实现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

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以压实责任、履职尽责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以事问责、以责追人。区教育局成立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访谈等,监督检查各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各校在防控工作中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好的经验做法总通报表扬;对防控工作中各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以及涉及谎报、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卫生咨询服务。区教育局充分发挥各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的作用,按照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做好师生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工作。

严格落实一日一报制度。严格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根据《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往湖北探亲、出差、旅游返泉就业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泉防控控指办[2020]6 号)要求,各校要每日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逐级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当在2小时内及时规范上报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⑹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储备。各校要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防护服等)和耗材采购工作。

组织校园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重点对教室、微机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进全覆盖、无死角清理,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2.自查阶段(26日至8日)

各校按照《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增设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的通知》要求,对照督查十项内容,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搞好自查自纠。

3.整改阶段(29日至开学前)

对照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现场指出的问题,以及各校自查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并接受卫健组织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三)返学后疫情防控措施

各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对照《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试行)》,抓好返学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尽快恢复返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分类确定开学时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师生身心健康需要,密切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本着错峰分流的原则,合理、慎重、分类确定开学,须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的开学时间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及通知全体师生。

2.突出重点督导。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检查督导,指导进一步完善返学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做好返校防控工作。

3.加强师生健康状况检测各校在开学前,要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开学后,各校要指定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学生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落实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登记。如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立即电话通知其家长领返,尽早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待治愈后凭医生开具证明方可返学。并做好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疾控中心。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4.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各校要积争取卫健局、疾控中心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各校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要引导师生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6.严格校园管控。各校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盘查及体温测试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校园,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要加强学校食堂配餐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食堂和配送餐管理,实行营养餐计划,倡导科学膳食和营养配餐,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7.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或因疫情引发的相关舆情动态。

四、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

(一)信息报告

各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区疾控中心进行初次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籍贯>、主要异常情况等),区教育局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及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要向市教育局及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信息报送流程

 

 

 

 

 

 

 

 

 

 

 

 

 

 

 

 

 

(二)处置措施

1.各校一旦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情况。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一切活动。

2.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配合街道、卫健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3.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及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基本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综合防疫救治组、物资调配保障组等工作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并组织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配合卫健局进行调查处置,按卫健局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卫健局要求采取的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适当范围通报已采取的措施,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安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疫情防控督查组介入调查,并加强救治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各级各类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7.疫情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经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复课;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健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动、亲自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盯上靠上、一线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接受属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确保政令畅通。

(三)形成防控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参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卫健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组对各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推进。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疫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

学校返学后一校一策”疫情防控措施

学校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学校名称

返学后疫情防控重点措施

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措施

师生健康状况检测措施

疫区学生返学后的隔离措施

校园内部管控措施

校园特别是

食堂、宿舍

等重点部位

卫生消杀措施

师生出现疫情

应对措施

其它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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