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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学生利益及其他

泉州七中“五育之星”评选方案

录入者:zhengjiaochu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泉七政〔2022〕39号

 

泉州七中“五育之星”评选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为全校同学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

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五育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精神,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强调重素质、重能力要求。对学生的评价要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引导学生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扭转重知识、轻素质的倾向,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评选类别

美德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劳动之星。

三、评选对象

1.具有泉州七中正式学籍并在籍至少一年的在校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我校就读1年(包括1年)以上方可参评。

2.德育之星必须是担任校自管会、学生会、团委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1年以上者。  

3.在同一学段已获校级“五育之星”或市、区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4.本学有重大违纪,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者,或本学屡次违反学校常规,文明班级常规评比扣分3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参评

四、评选标准

美德之星: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


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明理诚信乐于助人;珍惜集体荣誉,积极向上;关心班级,积极协助老师管理班级,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之星:有强烈求知欲,有拼博进取的持续动力,学习主动自觉,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学习目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或取得显著进步,综合素质高。   

育之星:热爱运动,锻炼和学习两不阳光自信充满正能量,积极参加学校体育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艺术之星:强的美能力,爱好广泛,有一门以上艺术特长,有较好的艺术素养;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劳动之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学校“劳动美”主题活动及社会实践劳动取得突出成绩,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具备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

名额分配

美德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劳动之星五个项目评选名额按班级学生数的30%分配,五个项目统筹安排,每个项目至少1个名额,单个项目名额不得超过本班获评名额总数的30%。

评选程序

1.各年段各班级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应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严格遵照评选标准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各年段各班级须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同学推荐为“五育之星”候选人,并填写 “五育之星”推荐表经年段初步审核后统一政教处。政教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校务会审批

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七、其他事项

1.“五育之星”经学校审批后,颁发奖状,学校组织拍照,通过广播、橱窗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表彰。

2.2022-2023学年度起,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在本学段获评过五育之星。

3.获得“五育之星”称号的学生,如在一学期内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根据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外,取消其“五育之星”称号评选各类先进称号的资格。

                                          泉州七中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