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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

泉州七中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工作方案

录入者:asziyi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我校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是应学校打造名校品牌、实施发展战略的目标,根据我校科技教育的实际发展情况而成立的。建立合理的业绩评定奖励分配制度,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我校长期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学科带头人和一批优秀的指导教师;有利于形成学科团队,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为我校的人才培养作出贡献。根据我校相关竞赛奖励办法,制定指导教师业绩评定奖励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促进性原则: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学校科技创新教育标高管理和实施,促进学校的名校品牌建设。

2.合理性原则:奖励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做到优质优奖,适当拉开奖励档次。

3.导向性原则:奖励要体现重过程、比结果,重团队、比素质,重全面、比质量的导向。

4.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原则。

5.坚持定量和定性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业绩考评和奖励办法

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按:集体教研出勤、理论授课和项目实施指导课时量、科研工作量、科技创新方面的发表论文、指导学生获奖级别等方面量化考核。

每学期末按实际情况填写工作业绩自评表格,并集体评定。

1.登记理论授课和项目实施指导课时量,报送校长室评定。

2.教育教学成果、科技创新方面的发表论文,报送教研室评定。

3.指导学生获奖奖励办法另外决定。

4.获奖级别以学校统一认定为准,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奖。

注:1.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和国际科学与工程学大奖赛(ISEF)奖励办法相同。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登峰杯全国中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相同。科学影像作品降一定等级奖励。

2.以上业绩作为竞赛教师评级和评先的参考,由学校相关部门另行评定。

3.本方案所列细则由校长室负责解释。